涉嫌販賣第一級、第二級毒品,不起訴處分!

當事人涉嫌販賣第一級(海洛因)、第二級毒品(甲基安非他命),期間曾遭監聽,終獲桃園地檢署以證據不足為由予以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