侵害特留分事件,終局以和解方式收場,成功為當事人爭取應有權益。 Post published:2023 年 8 月 4 日 當事人為女性,因被繼承人重年輕女觀念,於過世前將不動產以遺囑全數轉移給男性繼承人,後委託陳郁仁律師以訴訟爭取特留分,終爭取回應有權益。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被訴詐欺案件(人頭帳戶),由桃園地檢署以證據不足,予不起訴處分! Next Post販賣第二級毒品既遂,二審改判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,刑度減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