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運輸第二級毒品案件,第一審準備程序進行辯護後,法院職權准予具保停止羈押! Post published:2023 年 8 月 9 日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販賣第二級毒品既遂,二審改判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,刑度減半! Next Post加重詐欺案件,當事人上訴後,臺灣高等法院依證人保護法規定減輕其刑,刑期大幅降低!